【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3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广物)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ST广物及多名高管累计被罚1900万元,时任董事长杨铁军组织、安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被罚250万元,市场禁入5年。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
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杨铁军任ST广物董事长,组织、安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导致ST广物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8月起,赵强任ST广物董事长,负责ST广物全盘工作,知悉ST广物2022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2023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ST广物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ST广物总经理刘栋、财务总监高源、总经理崔瑞丽、王玉琴、何海,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康继东,以及监事会主席王国林也分别负有相应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证监会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
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同时,鉴于当事人杨铁军组织、安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杨铁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