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项违规披露!碧兴物联与保荐人华英证券“吃罚单” 律师:投资者有权索赔
2024年10月12日 20:54
来源: 科创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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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创板日报》10月12日讯 因企业涉多项违规披露,上交所对其和相关保荐人开出罚单。

  10月11日晚间,上交所对科创板公司碧兴物联及其保荐人开出2张罚单,同日碧兴物联披露收到监管警示函的公告。

  从其中一张罚单及碧兴物联公告显示,因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事项、关联方认定不完整等问题,深圳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对碧兴物联出具警示函,对该公司董事长何愿平、时任总经理朱缨、财务总监王进、董事会秘书潘海瑭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另一张罚单提到,经过审查,发现李季秀和李立坤作为华英证券指定的首发上市申请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未能充分履行其保荐职责。

  对于上述情况,《科创板日报》记者今日(10月12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该公司证券部,其工作人员表示,“不是有意为之,也不是财务造假,主要是因为招股书提交得早,没有及时更新。”关于订单披露情况,该公司证券部人士表示,“主要是(此前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核对时漏了一条。”

  “监管谈话的处罚程度相对于其他监管措施如罚款、市场禁入等来说,通常是较轻微的,它是监管部门用来提醒和警示公司及其高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种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或个人可以忽视监管谈话,如若公司或个人未能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

  ▍企业存在多项违规披露律师:投资者有权索赔

  具体来看,碧兴物联存在多项信息披露问题,时间跨度涉及其上市前后。

  其中,在业绩披露上,上述罚单提到,2023年5月31日,碧兴物联披露其2023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2.3亿元至2.4亿元,同比上升1.91%至6.34%;预计归母净利润为3144.04万元至3447.33万元,同比上升40.09%至53.60%。

  同年7月21日及8月4日,碧兴物联分别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未修改上述业绩预计数据。

  在股票上市交易后,该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显示,其营业收入1.68亿元,较发行上市申请期间披露预计数减少30.14%至27.10%;净利润2390.70万元,较预计数减少30.65%至23.96%。据此可看出,最终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原先预计数据存在较大偏差。

  同时,碧兴物联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事项。具体来看,碧兴物联向恒为智能采购服务器产品,每份合同金额为1.78亿元且占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61.5%,但该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迟至2024年4月30日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披露了相关信息。

  孙宇昊律师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因此,“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合同,一般是指合同标的额超过了公司资产总额或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提及订单,碧兴物联正与恒为智能存在诉讼纠纷。据碧兴物联9月公告显示,其请求判令恒为智能立即退还剩余订金 、合同违约金等多项内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6481.89万元。

  碧兴物联还存在关联方认定不完整的问题。公告显示,该公司将赵建伟认定为关联自然人,但未将赵建伟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认定为关联法人,不符合有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孙宇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如果投资者因为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他们有权要求赔偿。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前,已有多起证券索赔案件获得了胜诉,如:乐视网、中捷股份等。”

  ▍从“风光”上市到多季度亏损

  碧兴物联主要生产物联网架构上的感知层仪器及大数据应用,即数据生产单元的仪器仪表大数据处理平台软件。该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正式登陆科创板,上市当日收涨93.80%,报70元/股。其也因此成为彼时年内上市的科创板新股中,首个触发二次临停的个股;按盘中最高价计算,这也是彼时科创板年内“第二赚钱”新股。

  不过,纵观其业绩表现,2022年以来,碧兴物联却连续出现业绩下滑,并在上市后业绩下滑加剧。数据显示,该公司上市一年内,三个季度现亏损局面。今年来看,其连续两季度出现亏损。

  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收1亿元,同比减少40.28%;净亏损600.54万元,同比下滑125.12%。相比于其上市前的业绩,存在较大降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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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半年报显示,碧兴物联募投项目推进缓慢。该公司IPO募集资金总额为6.23亿元,超募资金2.11亿元。半年报显示,截至其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362.9万元,本年度投入金额为608.52万元,占比仅为0.98%。

  具体项目看,碧兴物联“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一年。对此,其表示,该项目为面向政府客户的运营类项目,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较多,有意向政府客户的审批流程及财政预算有所调整,待相关安排落实后才会启动项目并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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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亏损的同时,碧兴物联正拓展新业务,但其预计实现收益尚早。上述证券部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半年度处于亏损状态,行业环境确实不好,所以我们将仪器仪表拓展应用在数字农业等相关方面,公司还是在转型期。”

  碧兴物联2024年半年报亦提及,该公司正拓展技术与产品在水利、海洋、农业、应急等行业的应用,但转化为收入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碧兴物联近日遭到股东的大手笔减持。具体来看,今年10月8日晚间,其公告称,因自身经营需要,该公司股东丰图汇烝计划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5556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公告披露日,丰图汇烝持有公司股份588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8月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碧兴物联高管也出现了变动。今年8月20日,该公司发布董事辞职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朱心宁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心宁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

  ▍保荐人华英证券亦“吃罚单”

  上交所亦对该公司保荐代表人华英证券下发罚单:因发行人碧兴物联存在上述两项违规情形,其保荐人李季秀、李立坤则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上述两位保荐人主要为发行人第一项违规情形负责。上交所在罚单中提到,两位保荐人未充分核查上述情况,未及时向本所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与前期业绩预计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况,也未督促发行人按要求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相关情形反映出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的情况。最终,上交所对李季秀、李立坤采取监管警示的措施决定。

  据财联社星矿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华英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的IPO企业均处于“终止-撤回”状态或“中止”状态。其中,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9月20日撤回IPO,需要注意的是,其中一位保荐代表人即为此次收到警示函的李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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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宇昊律师表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保荐业务人员若被采取与保荐业务执业相关的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等情形的,应当退还相关违规行为发生当年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薪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一旦受到监管处罚,可能会失去部分业务机会,因为上市公司在选择保荐机构时会考虑其历史记录和信誉。收到监管函的券商,在一年一度的券商分类评级中会被扣分,这可能导致券商的分类降级,进而影响其业务开展。”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华英证券亦陷合同纠纷。今年8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劳动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从判决书信息看,涉及的券商为华英证券,葛某在该公司任职长达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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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诉讼争议中涉及的投行项目是龙力生物。值得注意的是,龙力生物曾因严重系统性造假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并在2020年7月被迫退出股市。目前,华英证券等关联方正面临超千名投资者的集体诉讼,这些投资者要求赔偿因龙力生物的虚假陈述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该案件正处于法律诉讼的初期阶段。

(文章来源:科创板日报)

文章来源:科创板日报 责任编辑:10
原标题:涉多项违规披露!碧兴物联与保荐人华英证券“吃罚单” 律师:投资者有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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