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配套政策正加快制定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记者李芃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日前印发。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意见》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是定规则、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释放了鼓励发展的政策导向。
刘烈宏介绍,《意见》出台后能大幅激发供给动力和用数活力,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
据悉,国家数据局已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将在一周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