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三年,监管对渤海融幸的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10月10日晚间,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渤海期货报告,获悉渤海融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融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渤海融幸责令改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019.76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也将被一同处罚。
渤海融幸为渤海证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东北证券表示,收到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渤海期货已督促渤海融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开展业务。公司将加强对各层级子公司的管控,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渤海融幸挤仓操纵焦炭、焦煤合约
遭证监会罚没超2000万元
回顾来看,早在2021年12月底,东北证券曾公告称,收到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报告,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1047号),因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时隔近3年后,渤海融幸案有了官方处理结果。10月10日晚间,东北证券称,其于10月9日收到渤海期货报告,获悉渤海融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具体来看,渤海融幸涉嫌挤仓操纵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渤海融幸、肖佳华涉嫌约定交易操纵焦煤2101合约。经监管查明,渤海融幸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渤海融幸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实施挤仓行为,影响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交易价格,其间违法所得共计1019.76万元;渤海融幸、肖佳华通过约定交易方式操纵焦煤2101合约,无违法所得。
杨会兵时任渤海融幸总经理和渤海融盛董事、总经理,是渤海融幸案涉操纵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烨时任渤海融幸黑色系商品期货交易团队负责人,是渤海融幸案涉操纵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综合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根据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渤海融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019.76万元,并处以1019.76万元的罚款;对杨会兵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王烨给予警告,合计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肖佳华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据悉,期货挤仓也被称为“逼仓”,通常发生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时,由市场大户或庄家通过控制现货市场的供应量或利用资金优势,对期货合约价格施加影响,从而迫使其他交易者因担心无法获得足够的实物交割而被迫在不利的价格上平仓出局。
证监会于2019年11月公布的《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相关起草说明中指出,挤仓操纵是指“在临近交割月或者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东北证券:将加强对各层级子公司的管控
公开信息显示,渤海期货成立于1996年,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国内成立较早的期货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咨询。渤海期货注册资本为5亿元,股东为东北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6%)和吉林省融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
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10月10日晚间,渤海期货也公告了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渤海期货实现营业收入11.09亿元,同比下降25.99%;实现归母净利润-0.06亿元,由盈转亏。对于净利润出现亏损,渤海期货表示,主要是公司引进新的业务团队,业务及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东北证券在2024年半年报中也提到,受行业交易所手续费减免政策及竞争加剧等多方因素影响,渤海期货报告期内代理交易额同比小幅下降2.16%,报告期末客户权益同比下降12.29%。
此次操纵焦炭合约的渤海融幸为渤海期货的孙公司,渤海期货通过渤海融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渤海融幸100%股份。渤海融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2024年上半年,渤海融幸营业收入为2.95亿元,净利润为-89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杨会兵于2021年4月退出渤海融幸的经理职务,公司经理变更为他人。
对于上述罚单,东北证券表示,拟处罚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孙公司及相关人员,不涉及公司。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重大内控缺陷。
东北证券称,收到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渤海期货已督促渤海融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开展业务,公司将加强对各层级子公司的管控,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