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违反增持承诺 原董事朱继敏被山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中证智能财讯狮头股份(600539)10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原董事、总裁朱继敏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裁朱继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总裁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朱继敏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不超过40万元。8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原董事、总裁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日,朱继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万股,增持金额为5.57万元,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
朱继敏的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