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因财务信披不准确及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收到警示函
财中社10月9日电 根据江苏证监局近期发布的公告,莱绅通灵(603900)及其相关负责人马峻、庄瓯、刘靳、曹颖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指出,莱绅通灵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包括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当和加盟商业务退货会计估计缺乏合理依据。此外,公司在重大事项进展披露上也存在不及时和风险揭示不充分的情况,特别是在股东马峭转让15.58%股份的协议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上,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江苏证监局要求莱绅通灵及其高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并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对于此次监管措施,相关方如有异议,可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