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拟发行不超20亿元公司债券
2024年09月30日 21:23
作者: 王博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601512_0

  中证智能财讯中新集团(601512)9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为固定利率债券。所有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到期公司债券本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此外,公司董事会同意中新绿能港华(苏州)能源有限公司终止实施收购南京港能光伏有限公司100%股权、溧阳恒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宿迁锦茂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据此前公告,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新港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0003.HK)间接控股的9家子公司持有的9家标的公司全部股权。截至目前,中新港华已完成6家标的公司收购实施工作。

  终止收购上述三家公司的原因分别为,宿迁锦茂新增二期光伏工程,资产负债与项目上会时发生较大变化,经友好协商拟解约并终止实施收购。

  南京港能、溧阳恒电因股东近期战略调整,中新港华与其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拟终止实施收购。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中新集团:拟发行不超20亿元公司债券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