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贷首付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
重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文,调整重庆市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
此前,重庆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为不低于15%,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5%。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