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及实控人等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9月26日,菲林格尔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丁福如,监事会主席范斌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上海证监局调查,2020年6月份,菲林格尔与A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由A公司承包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合同金额9178.16万元,占菲林格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7%。
2021年4月份,菲林格尔控股子公司江苏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与B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由B公司承包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合同金额2亿元,占菲林格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3%。2020年度至2023年度,上述两个项目实际交易发生金额分别为5516.61万元、8549.14万元、1.02亿元、7889.46万元,占菲林格尔报告期末净资产的5.34%、7.93%、9.41%、7.47%。
经查,上述两个项目均由菲林格尔实际控制人丁福如控制的上海安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菲林格尔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相应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菲林格尔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丁福如、范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