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3日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监管局)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金融)因存在附加贷发放审核不审慎;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规将自身风控成本转嫁给客户;二手车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重庆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对长安汽车金融罚款90万元。
同时,重庆监管局分别对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曹治,时任长安汽车金融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熊希,予以警告。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