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网红”带货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
2024年09月22日 23:42
作者: 邓莉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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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点名“网红”带货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近年来,网红直播带货频繁翻车,相关虚假宣传更引发了网络对直播带货行业合规经营的议论。9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集中签约活动,全国共有81家电商平台参加签约,基本覆盖消费者日常使用的应用。其中,淘天、京东、拼多多、抖音、腾讯、小红书、盒马、得物等23家电商平台代表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现场签约。业内专家指出,此次《自律公约》细化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平台投诉规则,电商平台自愿接受监管的行为,也将帮助避免电商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

  近年来,网红直播带货频繁翻车,相关虚假宣传更引发了网络对直播带货行业合规经营的议论。9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集中签约活动,全国共有81家电商平台参加签约,基本覆盖消费者日常使用的应用。其中,淘天、京东拼多多、抖音、腾讯、小红书、盒马、得物等23家电商平台代表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现场签约。业内专家指出,此次《自律公约》细化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平台投诉规则,电商平台自愿接受监管的行为,也将帮助避免电商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

  ▍总局“点名”:

  重点把控“网红”“私房”月饼、螃蟹等节令商品的质量

  如今,假冒侵权一直是电商平台的头疼问题,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更成为平台和监管部门近几年的合规重点。“如今在电商平台、直播间里的网络商业混淆行为,如打擦边球、搭便车的情况极其多,平台也存在睁只眼闭只眼的情况。但对平台内的经营者,平台是有监管责任的。”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近几年发生的一些典型网络销售“擦边球”的营销行为,都反映出平台没有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做到位。他举例称,如今不少品牌做的越大,被其他小商家、小作坊在电商平台“搭便车”的机会越高,令消费者混淆的行为也越多。如有的小作坊随便做出一款滤芯,就声称能适配某款大牌饮水机,但其并未获得品牌方授权,这不仅侵犯了品牌方的知识产权,这种行为在电商平台上还侵害了品牌方的市场。

  记者留意到,市场监管总局在9月18日召开合规推进会,向主要网络交易平台作出五方面合规提示,包括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节日期间促销行为,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其中要求重点把控“网红”“私房”月饼、螃蟹等节令商品的质量,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专家解读:

  《自律公约》重在细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平台投诉规则

  据悉,本次推出的《自律公约》共十条内容,其中主要细化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平台投诉规则,要求平台建立便捷、畅通的维权解答通道,及时审查投诉证据,并在维权页面统一公布。

  “这次《自律公约》实际上是把《电子商务法》、包括民法典中的”通知删除“规则、权利人维权的整个流程中平台配合给打通了。”朱巍表示,《自律公约》强调了平台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自律公约》把权利人的通知规则、平台处理的程序,以及进入立案程序之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管理责任,这三方打通后,此外,部分案件经过法院流程采取的措施,也能进一步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行为进行弥补。“通过签署《自律公约》的自发行为,促使平台加强监管,权利人在投诉时,平台也应优先考虑权利人的权利,而不是因为流量或鼓励以侵害权利人为基础的竞争。”

  朱巍认为,“此次81家电商平台签约《自律公约》,虽然不具有法律性质,但能为社会起到强调和宣誓作用,代表电商平台自愿接受监管,齐心避免电商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

  业内指出,在《自律公约》签署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对平台加强指导督促,对履行情况持续跟踪,特别是配合权利人维权、配合市场部门执法的内容,要求尽快推动落实到位;对于违反承诺的平台,将根据相关法律予以规范。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137
原标题:点名“网红”带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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