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南都记者从外交部获悉,近期中日两国主管部门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持续进行多轮磋商,达成四项共识,其中包括日方将尽最大努力避免给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确保中国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和实施监测,中方将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等。同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日双方达成共识文件,并不意味着中方立即全面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不顾各方反对,启动为期30年的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作为利益攸关国,中方当即表示严重关切并强烈反对,并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此后,中方一再敦促日方认真回应国内外关切,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全面配合建立利益攸关国实质参与、独立、有效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并同意中方独立取样监测。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特聘研究员余雯,曾向南都记者指出,“核污染水排海后,会扩散到其他大洋,放射性核素也会在生态系统里,随着食物链富集和传递”,这些是可以预见的结果。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如果30年后日本政府仍不想为此付出更多努力、投入更多经济成本,排放的结束时间将不可预测。
此次中日两国达成的四项共识包括,日方明确将切实履行国际法义务,尽最大努力避免给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并将持续开展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影响评估。基于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的关切,日方欢迎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并将确保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其中以及这些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监测、实验室分析比对得以实施。
与此同时,双方一致同意,本着对生态环境和民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任态度,基于科学持续开展建设性对话,妥善处理涉及排放的关切。中方表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定,中方对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采取了紧急预防性临时措施。中方将在有效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的长期国际监测和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等监测活动实施后,基于科学证据着手调整有关措施,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
9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根据两国领导人有关通过磋商谈判解决福岛核污染水问题的精神,中方同日方和相关国际组织前后进行了十多轮密集谈判和协商,经过不懈努力达成今天发表的共识。
毛宁表示,中方坚决反对日方擅自启动排海,这一立场没有变化。中日双方达成共识文件,并不意味着中方立即全面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中方将会继续以世贸组织和中国法律法规为遵循,以科学事实为准绳,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在有效参与相关监测活动,实施独立取样并确认结果后,基于科学证据着手调整有关措施。
“我们将与日方开展技术磋商,在中方提出的要求得到充分满足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有关磋商结果和政策调整会及时向社会公告。”毛宁说。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