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决定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09月14日 12:09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上海市人民政府9月14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指出,经研究,上海市政府决定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保留上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倪俊南同志兼任。

  全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府办〔2024〕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保留上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杰副市长

  副组长:庄木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倪俊南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钱明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潘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洁市高院副院长

  胡春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裘文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宏韬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敏市商务委副主任

  黄红市科委副主任

  蔡田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俊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晓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刘斌市交通委副主任

  虞涛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益洋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夏新生上海海关副关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倪俊南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31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65
原标题:上海市政府决定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