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整估值方法 丹桂顺资产及责任人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2024年09月12日 20:31
作者: 郝彦
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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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郝彦)9月1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桂顺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未按照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实事求是伍号”)的合同约定及时调整估值方法,不公平对待实事求是伍号的不同投资者,存在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此外,存在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况。

  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2017年12月至今,张红英担任丹桂顺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017年12月至今,王成林是丹桂顺资产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上述所有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丹桂顺资产及张红英、王成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图片来源:深圳证监局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整估值方法,丹桂顺资产及责任人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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