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9月10日一口气披露5张支付机构罚单,分别对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度小满支付)、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有赞支付)、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等五家支付机构的处罚信息,合计罚没金额超3600万元。
在五家被罚的支付公司中,有赞支付以2787万元罚没金额,创下年内支付行业第二笔超大罚金,且罕见两任总经理均同时被罚。
罕见两任总经理被罚
具体来看,有赞支付因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违规进行非同名划转操作,被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14.736054万元,并处罚款1572.614178万元,罚没共计2787.350232万元。
时任有赞支付总经理朱某对公司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负有直接责任,被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时任有赞支付总经理张某清对公司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负有直接责任,被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独立开展条码收单业务,或是本轮处罚的重点。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告诉财联社记者,有赞支付没有线下银行卡收单牌照,但有可能独立开展了条码收单业务。
有赞支付于2022年6月牌照续展成功,展业范围为互联网支付(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辽宁省)。按最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业务覆盖范围对应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辽宁省)。
在此之前,按照人民银行印发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非银行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技术的付款服务的,应当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对于两任总经理接连被罚,王蓬博认为,新总经理很可能依然延续了前任的业务模式,业务前后没有改变过。天眼查显示,2022年8月有赞支付的法定代表人由闫晓田变更为俞韬,同时原董事(理事)、经理、监事名单变更,张本清退出,朱坤加入。
多家支付机构被双罚
2024年上半年,合计26家机构被处罚,罚没金额累计超过1亿元。其中,8家支付机构被罚没金额超过百万,两家支付机构罚单金额超2000万元。其中,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外包机构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管理规定等是监管重点。本轮处罚方向延续上半年监管方向。
拉卡拉因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未将商户资金结算至其同名银行结算账户,被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406万元。时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公司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负有责任,分别被罚15万元。
对此,有知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透露,该笔罚单主要针对此前的跳码事件,并非近期的事件。
联动优势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保存特约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核材料等档案资料;未按规定设置特约商户的收单账户,被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290万元。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度小满支付因未将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未严格落实支付账户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违规为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存在办理支付账户和非同名银行账户间转账业务的情况;上传交易信息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管理相关要求,被警告,并处罚款121万元。时任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随行付支付由于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57万元。时任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被处罚1万元。
“本轮罚单披露多个新型处罚事由。从罚没最高的高汇通来看,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等在此前的处罚中都不多见。”王蓬博认为,从特征来看,行业监管愈发的细化,从服务协议格式到交易信息都需要完整备案。从监管趋势来看,支付领域双罚制仍在持续。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