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引导合规“个转企” 转型后企业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年09月11日 17:20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11日消息,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含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并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结合天津市实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引导合规“个转企”。在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自身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其在经营者不变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转型为企业。申请人可选择“直接变更登记”或“先注销、再新设”的方式办理登记。同时加强创业扶持,即转型后符合吸纳重点就业群体等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获得贴息支持。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人员等群体,在津首次创办企业且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带动1人及以上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措施还提出,丰富金融帮扶措施。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转型后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现金流等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指导金融机构持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细化金融服务举措,更好满足转型后企业融资需求。另外,措施提出减征转型后企业税费。转型后企业符合国家小微企业标准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转型后企业经认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转型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3
原标题:天津:引导合规“个转企” 转型后企业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