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杨萨】9月10日,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江苏省联社)发布公告,决定启动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
公告显示,江苏省联社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日的经营损益由原江苏省联社社员共同承担或享有。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江苏省联社的全部债权债务由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承继。
江苏省联社官网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全省农商行系统各项存款余额3.83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6万亿元;全辖共有网点3300余个,员工5.37万名,存贷款总量、网点数、员工数在全省金融机构中均位居第一。目前辖内有6家农商行在国内主板上市,是A股上市农商行最多的省份。
近年来,多个省份加快推进省联社改革工作。具体来看,本轮农信社深化改革倡导因地制宜、一省一策,没有标准答案,各省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于本省的改革方案。目前改革模式主要有5种,分别是联合银行、统一法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服务公司以及广东独有的“N个一部分”改革方案。就目前现有实践来看,农商联合银行模式是目前各地采用较多的模式。
联合银行模式是辖内基层农信机构,共同出资组建具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省农商联合银行承担对辖内农信机构的经营、管理、服务职能。
华西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姜丹表示,联合银行模式改革成本比较低,并且能够保证下辖农信机构法人地位不发生变化,易平稳过渡。另外,该模式能够丰富省联合银行的金融服务牌照,扩宽其业务范围。不过,该模式并未打破原来的二级法人体制,股权和管理结构倒置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联合银行的职能定位、具体管辖范围、联合银行成员的加入退出及出资比例等问题依然值得讨论。
目前来看,改革后的省农商联合银行/省农商银行/省金融控股公司等,都将会对下辖农信机构形成统管,形成“全省一盘棋”的管理趋势,强化了其对区域机构成员的管控力度。即使是广东部分农商行脱离省联社管制,但脱钩的主要是珠三角较大型、具有一定系统重要性的农商行,其他农商行依然在省联社的管辖范围内。
“改革之后的省联社,不仅仅是作为行政管理机构来实施对下属农信机构人事任命、行政审批的控制,部分改革模式下的省联社对农信机构的管控能力更强。”姜丹表示。
据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除江苏外,浙江、河南、山西、四川和广西均采用联合银行模式,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的组建动作也已启动;四大直辖市、辽宁和海南是采用统一法人模式;广东省则给出了独有的“N个一部分”改革方案,即多家脱离省联社系统的头部农商行分别管理一部分、省联社继续管理一部分;金融服务公司模式目前还未有地方采用。此外,湖北、贵州、甘肃、青海、山东等地省联社改革也在推进中。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