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及国宏集团签署深化合作协议
2024年09月09日 22:53
作者: 骆民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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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骆民)宁德时代公告,公司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国宏集团于2024年9月9日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协议》,拟在现有中州时代项目一期基础上新增建设中州时代项目二期,并对《投资协议》等相关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公司在继续推进现有中州时代项目一期的同时,拟在洛阳市新增投资建设年产60GWh中州时代项目二期。洛阳市人民政府和宁德时代将共同努力持续提升中州时代各期产能利用率。洛阳市人民政府保障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生产所用的绿电供应,支持保障宁德时代或其关联公司作为开发主体在“十四五”期间在洛阳市内依法获取风电等新能源发电指标,并支持保障宁德时代新能源发电项目、储能电站项目的用地和林地指标、电网接入和消纳等事宜。各方同意终止《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国宏集团取得的四川时代20.8%股权的相关退出安排。此外,在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宁德时代有权购买国宏集团持有的四川时代股权。鉴于国宏集团愿意长期持有四川时代股权,为保障股东权益,四川时代将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对于四川时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经四川时代董事会或股东会一致同意。

  公司同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9日与厦门溥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溥泉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作方签署《福建时代泽远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投资“福建时代泽远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70,000万元,持有基金13.7633%的认缴比例。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宁德时代: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及国宏集团签署深化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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