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10月8日起实施
2024年09月06日 19:01
作者: 王兆寰
来源: 华夏时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9月6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对外正式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下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下称“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早前,证监会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下称“《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了《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证监会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则。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第三,提出了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将于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43
原标题:证监会: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10月8日起实施|快讯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