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实控人又被强执!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中99.9%已被质押
2024年09月06日 21:18
来源: 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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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晚间,“刀剪第一股”张小泉(301055)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部分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及张樟生等各方因保理融资合同纠纷案件,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图片来源:张小泉公告

  公告显示,2023年3月15日,上海城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富春控股集团签订《国内商业保理合同》,合同约定富春控股集团将其持有上海会泽实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上海城邦,由上海城邦向富春控股集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应收账款融资。同时,张小泉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2875.63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富春控股集团、张国标、张樟生等各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张小泉透露,2023年12月12日,因富春控股集团未及时偿付本息,上海城邦向浙江杭州中院申请冻结张小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996.04万股股票。2024年1月10日,富春控股集团与上海城邦通过浙江杭州中院达成民事调解,上海城邦向浙江杭州中院申请解除冻结张小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996.04万股股票。

  2024年9月4日,因富春控股集团未及时按照调解方案按期足额履行分期付款义务,上海城邦向浙江杭州中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执行标的金额为1.898亿元,富春控股集团、张小泉集团、张国标先生、张樟生先生等各方被浙江杭州中院列为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张小泉控股股东及部分实控人年内已多次被强制执行。

  2024年3月,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张国标等被强执1.29亿余元,执行法院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8日,富春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杨凌公司、张国标、张樟生等各方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2.98亿元;同时,张国标、张樟生等人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张小泉表示,公司已督促富春控股集团、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张樟生先生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化解偿债风险,如后续有进一步解决方案或其他风险,及时告知公司。

  此外,张小泉透露,富春控股集团及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张樟生通过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9月6日,张小泉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7600万股股份,其中99.90%的股份已被质押,该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妥善解决债务纠纷、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将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张小泉是我国知名的老字号品牌。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生活五金用品制造企业,是中国刀剪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业绩方面,张小泉8月26日晚间披露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15.09%;净利润1226.15万元,同比增长93.15%;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6日收盘,张小泉跌2.20%,报11.10元/股。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责任编辑:3
原标题:【原创】张小泉实控人又被强执!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中99.9%已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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