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09月05日 18:33
来源: 界面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摘要
【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9月5日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相关人士中选任。按照自愿原则,社会监督员通过公开选聘、特邀聘任、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确定。

  9月5日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相关人士中选任。按照自愿原则,社会监督员通过公开选聘、特邀聘任、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确定。医疗保障部门综合考虑候选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审核择优选聘,突出代表性和群众基础。完善选任公示制度,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名单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社会监督员工作属公益属性。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探索健全社会监督激励机制,有显著成绩的,由医疗保障部门予以表扬。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等工作予以经费保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