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5日消息 ST证通9月4日晚间披露,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圳证监局拟针对证通电子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行为实施处罚,证通电子及相关责任人罚款金额合计1070万元。
经查明,证通电子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 年,证通电子收购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硕”)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
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 万元。
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均不具有商业实质。
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 12564102.56元,虚增利润5077406.87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
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1月29日,证通电子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该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证通电子上述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证通电子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已过处罚时效,深圳证监局针对证通电子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并考虑证通电子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情节确定量罚幅度。
该局拟决定:对证通电子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证通电子董事长、总经理曾胜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证通电子董事、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兼任广州云硕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许忠慈,时任广州云硕总经理或董事张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广州云硕总经理或董事黄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广州云硕财务总监周军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央广资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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