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 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
2024年09月04日 18:17
来源: 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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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财经9月4日电,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日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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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 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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