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交易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再发管理细则。9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修订后的《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管理细则》第二章交易类型中提到,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的建立,意味着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都应当通过平台进行交易。进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应当按有关规定通过平台进行备案。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国家层面对电子烟的严监管将是大势所趋。交易平台的上线意味着电子烟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合规化。
另外,在《管理细则》第三章的商品管理中提到,电子烟坚持市场决定价格,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电子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根据具体的《管理细则》来看,此后国产内销电子烟产品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自主确定,批发价由电子烟批发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进口电子烟产品进口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与外商协商确定,批发价由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进口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同一规格电子烟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销售价格,并在平台上公开。
《管理细则》还提到,产业链各环节经营利润应当处于合理区间,电子烟产品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同时,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电子烟用烟碱原料价格政策和标准,并根据价格标准在平台上对价格区间进行维护。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在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形成价格备案。
对于电子烟价格定价之后的调整,《管理细则》也进行了明确:“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如需调整电子烟产品价格,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平台公示调价信息。”
《管理细则》还从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电子烟产品年度销量不得超过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的批发企业年度国产内销销量目标和进口销量目标、会员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细化。
对于此次《管理细则》的发布,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公告中表示,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进一步加强电子烟交易管理,规范电子烟生产流通秩序,保障电子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事实上,在监管层面,国家对于电子烟的管理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强。2019年10月30日,《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发布,电子烟“线上禁售令”实施。2021年电子烟纳入烟草监管体系;2022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同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等。
如今再发布修订之后的《管理细则》,意味着电子烟行业已经进入了严监管时代,不论是从交易平台还是定价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规则。
在知名战略定位专家、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看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标志着电子烟行业正式迈入严监管时代。对消费者而言,严监管将有效遏制非法电子烟产品的流通,减少不合格、不安全产品的市场供应,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对行业发展而言,严监管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和交易管理,可以淘汰那些不具备资质、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企业,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此外,统一的交易平台还能促进信息透明化,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行业效率。长远来看,这将有利于电子烟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张君花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