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实控人被公开谴责!不到一年被动减持21.67%股份
2024年08月30日 18:57
来源: 大河财立方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2229_0

  8月30日,深交所公告,对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实控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经查明,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鸿博股份14.30%、8.03%股份。

  2023年4月14日,鸿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黎小林、杨凯分别取得寓泰控股94.23%股权、辉熠贸易100%股权,共同成为鸿博股份实际控制人;黎小林及杨凯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十八个月内辉熠贸易、寓泰控股不减持其所持有的鸿博股份股票。

  然而,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寓泰控股持有的鸿博股份股份因被强制平仓、司法划扣合计减持7053万股,占鸿博股份总股本的14.15%;2024年1月至2月,辉熠贸易持有的鸿博股份股份因被司法划扣合计减持3750万股,占鸿博股份总股本的7.52%。

  上述减持行为均发生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黎小林、杨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股仅占比0.50%,为鸿博股份第四大股东。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责任编辑:91
原标题: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实控人被公开谴责!不到一年被动减持21.67%股份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