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登要换“东家” 中央结算公司拟底价15.6亿元“清仓”51%股权
2024年08月28日 14:32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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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结算公司拟转让旗下中国信登控股权。

  8月28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信登”)51%股权今日起公开挂牌转让,转让方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本次挂牌转让底价为15.6亿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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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中央结算公司为中国信登的筹建发起人和控股股东,当前持有中国信登51%股权,二者控股关系已持续近8年。此次股权转让成功后,中央结算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国信登股权,意味着中国信登或与中央结算公司彻底脱离。

  8月28日上午,财联社记者尝试联系该股权转让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情况,截止发稿,电话无人接听。

  股权转让计划去年已获主管部门批准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此次股权转让计划早在去年三季度就已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据披露,中央结算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的依据文件为《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该文件具体批复时间为2023年09月27日。

  资料显示,中国信登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现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直接监督管理、提供信托业基础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6年12月26日对外宣告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内18家信托公司等共同参股。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2016年9月20日,原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中央结算公司在上海市发起筹建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筹备组。

  当前股权结构显示,中央结算公司持股51%,中国信托业协会持股0.33%,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天眼查显示,中央结算公司为中国信登控股股东。

  此次转让中国信登51%控股权,公告要求15.6亿元交易价须一次性支付。据挂牌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56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至于受让方资格条件,公告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银监发〔2016〕54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联社记者查询获悉,《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信托登记公司股权只能向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转让。”

  中国信登近年来持续亏损

  据官网介绍,中国信登定位为我国信托业的信托产品及其信托受益权登记与信息统计平台、信托产品发行与交易平台、信托业监管信息服务平台等三大平台,并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坚持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的原则,忠实履行监管部门赋予的信托登记和其他相关职能。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就市场化经营情况而言,中国信登近年来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据披露,截止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中国信登营业收入11062.11万元,营业利润-25296.15万元,净利润-25314.93万元,总资产276508.57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中国信登营业收入6432.19万元,营业利润-1137.19万元,净利润-1137.19万元,总资产273906.98万元。

  据挂牌信息,以2023年0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显示,中国信登的账面价值为总资产294970.14万元、总负债4104.29万元、净资产290865.85万元,中国信登的评估价值为总资产309985.29万元、总负债4104.29万元、净资产305881万元。此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155999.31万元。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33
原标题:中国信登要换“东家”,中央结算公司拟底价15.6亿元“清仓”51%股权,转让计划去年已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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