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最高补贴租金每年300万元
2024年08月28日 06:51
来源: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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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讯】(记者曾智辉)近日,《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出台,并将于2024年10月8日起实施。这是龙华区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目前,深圳市中小企业活跃度居全国之最,作为深圳市产业大区、工业大区的龙华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截至目前,龙华区共拥有国家重点“小巨人”4家;国家“小巨人”企业91家,排名全市第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53家,排名全市第三;创新型中小企业2114家,排名全市第二,其中2023年度新增1179家,新增数量首次跃居全市第一。此外,还拥有1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8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2家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据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共十五条,明确了措施制定背景、扶持对象、适用范围、扶持资金拨付原则等。主体部分集中在第三条到第九条,对具体扶持条件和标准进行规定。主要聚焦全市“20+8”产业集群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对新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各梯度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按省、市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最高20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平稳发展壮大,对在龙华区纳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年份前2年生产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平均增长率超过15%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在租金支持方面,《若干措施》规定,对纳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龙华区租赁自用办公、生产用房(不含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其中办公用房补贴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生产用房补贴不超过10元/平方米/月,每年最高300万元,不超过3年。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龙华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最高补贴租金每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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