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发布公告称,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已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两家公司均表示,对于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公司将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并做好理赔等后续服务。
据悉,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互联网财险业务迎来一波“关停潮”。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是指财产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自营网络平台,销售财产保险产品、订立财产保险合同、提供财产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通知》明确要求,不满足经营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新业务,已经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符合《通知》各项要求。
《通知》规定,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有关条件。《通知》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
此外,《通知》指出,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关条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满足前款要求的指标。
对于不满足经营条件的财产险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新业务,在停止开展新业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日常监管的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并在官方网站、自营网络平台以及受托保险中介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披露相关信息。
据统计,截至目前,除渤海财险和前海财险外还有安心财险、华安财险、前海财险、珠峰财险、都邦财险、安华农险、富德产险、长安保险等公司也暂停相关业务。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