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将迎监管新规 明确禁止出租、出借牌照!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经营行为负面清单上提出,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有以下经营行为,其中包括出租、出借牌照,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提供放贷“通道”;协助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申请含“金融”字样移动应用程序(APP)备案;向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转让或变相转让本公司除不良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信贷资产;已经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禁止的其他行为。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