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电力交易机构要不断优化提升绿电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
2024年08月23日 09:59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3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以下简称《专章》)。

  《专章》明确,电力交易机构要不断优化提升绿电交易组织、交易结算、信息披露、平台建设等全方位准备工作,做好绿电交易及绿色电力消费情况汇总分析,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等提供绿色电力交易便捷服务。

  《专章》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4〕1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融入电力中长期交易,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我们制定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国家能源局负责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加强对绿色电力交易监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指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

  二、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按有关要求完善绿证核发机制,配合做好绿色电力交易相关工作。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建档立卡时效,支撑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

  三、电网企业切实履行电量计量、电费结算责任,保障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执行。电力交易机构要不断优化提升绿电交易组织、交易结算、信息披露、平台建设等全方位准备工作,做好绿电交易及绿色电力消费情况汇总分析,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等提供绿色电力交易便捷服务。

  四、加强宣传推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通过组织政策宣贯、媒体宣传、洽谈会商等方式增进各类经营主体对绿色电力交易的认识,逐步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

  通知未尽事项,遵照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基本规则执行。与港澳地区等跨境绿电交易参照本通知明确的原则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24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6
原标题:两部门:电力交易机构要不断优化提升绿电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