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间,陕西金叶披露,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袁汉源目前因相关事项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陕西金叶表示,公司尚未知悉相关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局运作正常,日常经营管理由高管团队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陕西金叶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现有业务类别涵盖教育产业、烟草配套产业、医养产业等三大类,其中烟草配套产业占到公司总营收的59.12%。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年初,陕西证监局已对陕西金叶及袁汉源、闫凯(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警示函显示,经查,陕西金叶下属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3亿元(一期项目2.83亿元、二期项目4.47亿元),达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一期项目于2021年9月开始建设,二期项目于2022年9月开始建设,但陕西金叶迟至2022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的议案》,迟至2023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二期的议案》。
陕西金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前述重大投资项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有关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陕西金叶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袁汉源、董事会秘书闫凯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陕西金叶及袁汉源、闫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袁汉源等还因“陕西金叶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被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