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柴桑区:年底前团购商品住房可享总价款12%的购房补贴优惠
摘要
【江西九江柴桑区:年底前团购商品住房可享总价款12%的购房补贴优惠】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柴桑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购房优惠券、团购补贴、推行房票安置等方面。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家庭为单位,对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放总计300张购房优惠券(按商品房合同提交网签时间先后顺序),购房优惠券面额为合同约定的所购商品住房总价款的10%(其中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承担5%)。同时,实行“商品房团购”补贴政策。为保障新进人才落户和满足市民改善住房需求,多渠道促进本区商品住房销售,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柴桑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购房优惠券、团购补贴、推行房票安置等方面。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家庭为单位,对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放总计300张购房优惠券(按商品房合同提交网签时间先后顺序),购房优惠券面额为合同约定的所购商品住房总价款的10%(其中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承担5%)。同时,实行“商品房团购”补贴政策。为保障新进人才落户和满足市民改善住房需求,多渠道促进本区商品住房销售,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本区内组团一次性购买商品住房10套以上(含10套),经审核后可享受优惠补贴政策。团购商品住房享受购房总价款12%的购房补贴优惠(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承担6%)。可进行团购优惠补贴政策的房地产项目名单,由自愿承担6%的团购优惠补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提出申请并做出保交房承诺,经区住建局核对后向社会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团购活动,资金涉及政府承担的部分由区财政全额保障。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