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对转企改制过度解读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批准转制为企业后,省属事业单位要正式行文解除其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8月7日环球网)
此份文件甫一发出,旋即引发热议,外界各种猜测也不少。有观点甚至将其与10万人的“铁饭碗”直接挂钩,未免有夸大之嫌。事实上,山东在推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上早有动作。早在2015年,该地就发布过相关文件。从改制名单来看,转制为企业的大部分是那些自收自支、“半只脚”迈入市场的事业单位,比如设计研究院、印刷厂等生产经营类的单位。如媒体所说,改革带来的综合影响和所谓“冲击”并没那么大,应被理性看待。
至于为何要撕开部分单位编制“保护膜”,原因不难理解。从科学管理的视角来看,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冗余、机构臃肿,创新创造活力相对不足,转制为企业有助于提高机构运转效率、激发竞争活力。再加上当下部分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从降低行政成本、“过紧日子”角度讲,也需精减机构、精减人员。
转企改制或为大势所趋,也不排除其他地方跟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几个方面还需注意。比如,做好改革配套。人事劳动关系转换、转制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经济补偿等,这些都是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需要格外关注。另外,一些事业单位因发展所需聘用了部分编外人员,对这些人员的工作转换也需通盘考虑。同时,注重动态平衡。收编并非“一收了之”,而是要结合“瘦身”与“健身”,该减的要减下来,该加强的也要加强。这也意味着未来的改革有必要分类施策、更注重公益属性,将腾出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基层工作治理等领域,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