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正式落地施行。《运作指引》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个环节,其中关于净值披露、衍生品投资、嵌套运作等方面的规定尤为受到市场多方关注。近日,多家私募相继发布公告,进一步规范旗下私募基金净值等信息的披露,第三方平台也开始不再提供未签署代销协议产品的净值信息,一些以私募业绩分析为亮点的自媒体也宣布停更。
《运作指引》的影响正在扩散,多家私募开始进行存量基金合同的修改,也有券商的托管部门要求私募出具嵌套承诺函等。业内人士认为,《运作指引》有助于规范各类管理人合规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重塑行业健康生态,提高市场稳定性。未来证券私募行业将进入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产品净值披露进一步规范
近日,睿扬投资发布《关于规范私募基金净值等信息披露的公告》称,根据《运作指引》第六条的规定,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严格执行协会的相关规定,睿扬投资决定对旗下基金产品净值等信息的披露方式做出如下调整。
已持有睿扬投资基金产品的客户,可通过公司网站或公众号登录查询产品净值、信息披露文件等信息;已签署代销协议的合作机构将通过托管平台根据需求设置发送任务;拟购买公司所管理产品的投资者或拟合作机构,可与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在履行特定对象程序并提供合格投资者认证材料后才能查阅相关产品净值信息。自8月1日起,公司将按照《运作指引》优化原来的信息推送方式,如需了解公司所管理产品的净值信息,请按公告提示的途径获取,已接收的产品净值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无独有偶,北京星鹏联海也表示,为全面贯彻落实《运作指引》的管理规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仅向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者、基金评价机构及已签署代销协议的销售机构披露经托管复核的基金净值等相关信息。同时,自2024年8月1日起,公司将调整、优化产品净值等相关信息的推送方式。
事实上,《运作指引》第六条的规定成为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关注的重点,华安合鑫、大岩资本、宁水资本、冲积资产等多家私募相继发布公告,进一步规范旗下私募基金的净值信息披露流程和途径。
影响扩散至多类平台
此前,私募基金数据展示相对较为混乱,不少私募基金通过选择性展示数据、短期排名的方式混淆视听,实际上对投资者形成了误导。某私募基金投资总经理认为,仅看私募产品净值并不能真实反映产品的风险状况,此前部分私募采取一些手段调节净值,熨平波动,人为将净值做得更吸引人,但实际上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并不对等。
在新规的要求下,第三方销售平台开始大面积撤下私募产品净值信息,仍可展示的代销产品信息则更加全面规范,还新增了产品历史规模等信息。除了第三方平台外,一些以私募业绩展示对比为“主营业务”的自媒体公众号,也相继停更。
一位券商托管部负责人表示:“如果投资私募只关注投资能力和投资业绩,那很容易被误导,最应该关注的是信用风险,投资收益应该排在第二位。我们可以接受投资损失,但不能容忍信用问题。”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将堵住这一漏洞,《运作指引》的实施将改变私募证券行业“散乱”的行业现状。
不过,突然发现一系列数据“消失”的投资者,也陷入了“迷茫”之中。一位私募人士表示:“回到了以前没有数据的状态。现在机构需要一对一拿数据,变得非常被动,而且双方都耗费时间。”也有FOF(基金中基金)和券商自营人士认为,净值数据的不透明可能加剧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差,信息不透明增加了“踩雷”的风险。
私募管理人同样有点担心。“投资者无法看到净值数据,可能会更不敢投资,这会加剧小型私募募资的困难,也将更加依赖第三方代销机构。”一家金融科技服务商表示,“现在需要签实质性代销协议才能在三方网站上展示净值数据,但头部三方平台签代销协议的门槛比较高,对管理人的规模、产品等要求条款非常严格,比如有的平台准入门槛为管理规模5亿元。未来,一批中小私募可能会被出清。据了解,目前在某大型三方平台上也仅展示一千只左右产品,大部分产品都已经撤下净值信息。”对此,有业内人士呼吁,希望可以鼓励不与产品代销挂钩、相对独立的三方机构提供数据服务。
重塑行业健康生态
《运作指引》对于私募行业的影响非常广泛,除了净值披露这一方面之外,杠杆、衍生品、预警止损线等多方面要求,也使得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进行投资策略的调整及合同的变更等。
此前,百亿级私募希瓦私募基金就曾发布《变更旗下基金合同的公告》,涉及希瓦小牛6号等几十只私募证券基金,合同新增了基金参与场外期权合约、收益互换合约等衍生品的保证金比例内容。
上海某中型股票私募负责人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近期的一大核心工作就是按照《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与投资者沟通存量基金合同的修改问题。具体的修改条款包括申赎条款的重新设置、产品投资范围的严谨明确和对应修改、预警线与止损线的取消设置等。此外,在私募产品嵌套方面,近期有多家券商的托管部门给私募基金管理人发送通知,要求私募出具嵌套承诺函。
业内人士表示,《运作指引》施行之后,将会进一步完善证券私募行业规则体系,促进私募证券基金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规定在出台前也充分考虑了行业合理诉求。《运作指引》的落地,不仅将重塑行业的健康生态,也将有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