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清新环境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2024年08月06日 21:38
来源: 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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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6日晚间,清新环境(002573)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为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清新环境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36.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55%。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邹艾艾作为董事长、李其林作为总裁、王斯淳作为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据此前报道,清新环境也因此事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

  业绩方面,清新环境2024年上半年业绩也预计同比降超60%。公司日前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4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4,500万元至7,000万元,同比降60.6%至74.67%;预计202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6,000万元至8,500万元,同比降56.65%至69.4%。

  清新环境称,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因外部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变化导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二级市场上,截至6日收盘,清新环境涨1.98%,报3.61元/股,总市值51.42亿元。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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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创】因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清新环境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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