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强调了14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其中,多数与制度体系、体制机制有关。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西方国家几经坎坷、几经变革,经过400多年的发展历史,到二战后经济、政治、社会制度才逐渐稳定下来。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不懈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坚持这个制度,如何完善支撑这个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一方面表现为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政治权力主体的稳定,没有全局性的政治动荡和社会突变,这是核心内容;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政治生活的稳定,社会秩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当一定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形成后,保持其相对稳定性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但当经济形态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而发生重大改变时,就应当实施积极而主动的社会变革,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相对完善而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为我们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制度支撑与治理保障,推动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统筹发挥“四个治理”的作用,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加强系统治理,主要表现为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实现政府、社会和群众的良性互动,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
加强依法治理,就是要切实培养法治思维,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加强综合治理,就是要变单一的行政治理方式为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强制约束与规范自律相结合、自我调节与社会调节相结合。
加强源头治理,就是要在政策决策的制定上问需于民,顺应群众期盼,确保政策举措既符合国情、国力实际,又符合群众要求,真正把群众利益诉求解决在基层、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还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优越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从不僵化,具有自我提高和纠错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就是一部自我完善和发展史。
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决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吸收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