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发展村镇银行被罚33.65万:提供个人不良信息 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7月29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4年7月23日,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处以罚款33.65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7月29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4年7月23日,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处以罚款3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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