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156个账户获利1.25亿港元!判监禁80个月
2024年07月24日 20:01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3728_0

  近21年来香港操纵市场案作出的最高监禁刑罚出现。

  7月22日,香港证监会公布,香港原讼法庭早前裁定,薛伊琪、谭焯衡及林颖琪串谋就正利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正利控股”)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的罪名成立,当日该机构判处薛伊琪、谭焯衡各监禁六年八个月,并判处林颖琪监禁四年四个月。

  据悉,参与本起市场操纵的人士串谋在他们所控制的156个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非法获利约1.25亿港元。目前,香港监管已取得临时强制令,冻结了这些非法所得。

暴涨超20倍

非法获利约1.2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调查显示,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薛伊琪、林颖琪及谭焯衡联同何铭轩、孙文等人,串谋进行一项复杂的操纵市场计划。

  有关人士串谋在他们所控制的156个证券账户之间进行操纵交易,获取了约1.25亿港元的非法利润。

  今年5月29日,香港证监会发文称,原讼法庭在陪审团就操纵市场案进行审讯后,裁定上述三名人士串谋就正利控股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的罪名成立。

  资料显示,正利控股于2016年3月29日在港股创业板挂牌,发行价为0.283港元/股,上市首日即暴涨近7倍至2.26港元,当年7月13日更创下5.98港元/股的峰值,涨幅超20倍。2016年9月6日,正利控股的股价达4.5港元/股,又在当年9月7日单日暴跌逾90%至0.45港元/股。香港证监会表示,这是在正利控股上市前就已被策划和展开的操纵计划。

  2017年9月8日,正利控股公告转往主板上市。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执行董事吴彩华持股比例为72.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今年7月23日收盘,正利控股股价跌至0.075港元/股,总市值7598万港元,沦为“仙股”,当日成交额为0。

为21年来香港就操纵市场案作出的最高监禁刑罚

  据悉,有关判刑是自香港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于2003年生效以来,就操纵市场案作出的最高监禁刑罚。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表示:“本次监禁刑罚,反映了法庭坚决否定有损香港证券期货市场的声誉和廉洁稳健的失当行为。判处操纵市场人士监禁的决定,向潜在违规者传达了一个明确讯息,即香港的金融市场绝不容忍任何形式的失当行为,违规者会被严惩。”

  与此同时,香港证监会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寻求法院向多家香港和海外法团及人士(包括被判监的三人)作出命令,要求他们交出在涉及正利股份的操纵计划中所得的利润。

  香港证监会表示,已取得临时强制令,以冻结不超过1.249亿港元的资产,金额相当于该操纵计划的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合计利润。

“炒壳”资本玩家屡遭监管警示

  不少接受采访的香港证券机构人士认为,在港股市场,一直存在一批“造壳”、“炒壳”的资本玩家,他们一起推动公司上市。壳股上市,股权高度集中,方便操纵股价。庄家出资上千万或者上亿港元,获利往往以数倍计。正利控股的营收、净利总体规模很小,综合实力较弱,业绩波动性也较大,股权集中度较高,方便“炒壳”资本玩家操纵市场。

  一位证券行业分析师分析称,正利控股的几名操纵者本身有比较丰富的金融市场经验,部分人士在香港的资产管理机构曾任职,对于“左手倒右手”的操作,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策略。

  业内人士认为,正利控股在大跌前已有预兆。2016年公司股价飙升,足够的散户入场,庄家就开始大举“出货”获利了结,这在CCASS数据中有所体现。“正利控股当时以全配售形式上市,配售给116名人士。根据CCASS数据,公司在上市初期只有10家券商持有公司股份,前五大席位已占CCASS的99.4%。至2016年9月6日暴跌前一天,CCASS席位已增至58家,9月7日,券商席位激增至174家,说明炒家已经开始沽货给散户。”香港一中资券商分析师表示。

  “炒壳”买家通常偏爱业务简单、市值较低、成交不活跃、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方便日后操作,港股创业板存在不少上述特征的企业。香港证监会曾屡次揭露“唱高散货”骗局。

  据香港证监会相关统计,自2020年以来,香港证监会发出的限制通知书冻结的资产约值18亿港元,涉及十只“唱高散货”骗局的目标股票。

  2023年,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在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香港监管圆桌午宴”上演讲时表示,香港要建立蓬勃的小型股市场生态,以重燃机构及散户投资者的兴趣。梁凤仪表示,港股市场如果要继续为中小企业发挥集资功能,就必须进行改革,重拾为优质企业建立初级市场板块的初衷。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3
原标题:控制156个账户获利1.25亿港元!判监禁80个月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