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拟以现金收购物业服务公司惠之美集团 交易尚处筹划阶段
2024年07月23日 08:55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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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拟以现金收购物业服务公司惠之美集团 交易尚处筹划阶段】7月22日,福星股份(000926.SZ)发布公告,7月22日,该公司与湖北琛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湖北琛瑞持有的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美集团”)100%股权。惠之美集团创立于2001年,是社区生活运营商和综合设施服务商,位列2024年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第43位;目前,业务涵盖住宅物业、商办公建物业、资产运营、城市及市政服务、电梯工程、楼宇智能化、社区生活服务等全链条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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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福星股份(000926.SZ)发布公告,7月22日,该公司与湖北琛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湖北琛瑞持有的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美集团”)100%股权。

  惠之美集团创立于2001年,是社区生活运营商和综合设施服务商,位列2024年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第43位;目前,业务涵盖住宅物业、商办公建物业、资产运营、城市及市政服务、电梯工程、楼宇智能化、社区生活服务等全链条服务体系。

  惠之美集团主要包含三大业务板块,即基础物业服务、业主增值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截至2023年末,惠之美集团员工约2000人,在管项目近100个,服务面积超2000万平方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惠之美集团总资产7.58亿元,负债6.47亿元,净资产1.11亿元;2023年度收入5.59亿元,净利润3533.17万元。

  福星股份将以现金方式收购目标公司,按照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方式所确定的股权转让对价,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100%股权。付款方式及进度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福星股份表示,本次收购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尚需对目标公司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等,并需根据尽职调查等结果就最终交易价格、交易资产、交易条件等内容进一步协商洽谈。

  此外,意向协议是各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情况,在相关事项明确后,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此前,福星股份通过定增募集资金约8亿元。今年1月17日,福星股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新增股份数量2.23亿股,发行价格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135亿元,募集资金净额8.056亿元,股票上市时间1月23日。据福星股份的公告,募集资金中的2.4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后的7月5日,福星股份发布公告,与专业投资机构湖北融汉工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投资基金。该基金名为福星新质生产力转型基金(有限合伙),规模为20亿元,福星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60%。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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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星股份:拟以现金收购物业服务公司惠之美集团,交易尚处筹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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