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在广州签署
2024年07月16日 22:18
来源: 南方新闻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7月12日,粤港双方在广州签订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这是在2015年签订的相关协议基础上,结合粤港两地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最新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粤港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渠道,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协同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粤港两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以协议签署为契机,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合作,并新增加了食品“湾区标准”建设、支持南沙深度融入大湾区食品安全交流合作等内容。

  粤港两地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食品消费品种、习惯及消费水平有较多共性,百姓对优质安全食品的共同需求度较高。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动粤港两地不断深化区域间食品安全交流合作,保持与香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紧密沟通,及时通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开展多场食品安全交流活动,组织香港及大湾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业界代表等来广东进行调研座谈,结合粤港澳三地食品安全法规制度等,共同探讨提升区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粤港澳三地正在大力推进建设“湾区标准”、“湾区认证”工作,目前已联合发布183项“湾区标准”,其中食品“湾区标准”共53项,涵盖100种以上粮、油、肉、蛋、奶、果、蔬等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已共同开发“湾区认证”项目32项,发放“湾区认证”证书17张,覆盖农食产品等领域,相关产品已进入部分连锁商超和餐饮店,实现粤港澳同步上市。

  接下来,粤港两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按照协议框架,深度加强沟通联络,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大交流合作内容领域,通过不断推动粤港两地食品监管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共同提升粤港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能力,助推大湾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新闻网)

文章来源:南方新闻网 责任编辑:137
原标题: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在广州签署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