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超千人感染的“食人菌”究竟有多可怕?|健康深一度
2024年07月16日 15:48
来源: 南方Plus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近日,有日本媒体报道,俗称“食人菌”感染症的链球菌中毒休克综合征患者数量在日本持续增加,今年上半年日本已确认1144例“食人菌”感染症病例。另据日本妇产科医师协会发布的一项调查,从去年7月到今年3月,日本已有5名孕产妇因此死亡。

无

  什么是“食人菌”?什么情况下可能感染?有哪些症状和危害?在我国是否有流行的可能?南方+#健康深一度#邀请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疑难感染诊疗中心主任彭劼进行科普解读。

  南方+:什么是“食人菌”?

  彭劼:食人菌,学名A组β型溶血性链球菌,因为在细菌培养的过程中,具有在血培养皿中溶血的特征,所以被叫做“溶血性链球菌”。不要被它“食人菌”的俗称吓到,实际上这在临床上是很常见的细菌,引发的疾病谱也比较广泛,但传染性并不是很强。

  A组β型溶血性链球菌主要有三个特点:

  毒力强;

  感染后释放的毒素易引起中毒休克;

  病程发展较快,一般来说,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可能会在24到48小时之内引起严重的后果,抵抗力稍好些的人,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发展到较严重的状态。

  南方+:什么情况下可能感染“食人菌”?

  彭劼:链球菌感染主要有两个渠道。

  一,通过呼吸道传染。

  临床上最常见的情况是引起咽峡炎、化脓性扁桃体炎、猩红热等。

  对于有些抵抗力较弱的病人,链球菌不仅在呼吸道停留,还有可能入血,一旦入血其释放的毒素就可能引发链球菌中毒休克综合征。

  二,通过皮肤的伤口感染,这里又分为两种。

  第一,皮肤本身有伤口,又碰巧遇上链球菌,沿着伤口感染,形成皮肤软组织化脓性感染或沿淋巴管的炎症,叫做丹毒

  第二,皮肤表面有定殖菌群,其中含有链球菌,一旦皮肤出现创口如被蚊子咬了,细菌就可能顺势而入,孩子中常见的传染性脓疱症就属于这种情况。

  细菌一旦进入皮肤,在病人免疫力低下时,就会沿着皮肤软组织不断地“啃噬”皮下组织、肌肉组织、脂肪组织甚至筋膜组织,最严重时会引发坏死性筋膜炎,进而引发中毒性休克综合征,这是链球菌感染中最严重的一种情况。“食人菌”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

  南方+:感染“食人菌”后有哪些明显的症状?如何治疗?

  彭劼:早期症状和上呼吸道感染没有太大的区别,比如咽喉痛、发烧等。如果病情进展得很快,出现咽峡炎、化脓、咽喉部疼痛甚至肌肉疼痛,就要注意可能不是一般的病毒感染,而可能是毒力较强的细菌感染,得赶紧到医院去看了。

  如果医生判断是细菌感染,常规来说会使用一些抗细菌药物。及早治疗,治疗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如果已经发展到中毒性休克综合征,出现大量肌肉组织受损、休克、筋膜炎甚至骨髓炎,身体的重要脏器受损,死亡率就很高了。

  南方+:感染“食人菌”后是否会留下后遗症?

  彭劼:主要看损害的具体部位。

  如果只是皮肤软组织受损,痊愈后一些病人的皮肤可能会留有疤痕。

  如果形成了皮肤囊肿,引起了坏死性筋膜炎或者骨髓炎,那么肢体可能就保不住了,截肢也是算一种后遗症。

  如果链球菌进入到了大脑,引起脑膜炎或脑脓肿,尽管通过治疗将细菌进行了清理,但细菌侵蚀的器官损伤不可恢复,就可能影响中枢神经的功能,导致听力下降、肢体运动障碍等。

  南方+:什么样的人群更容易接触并感染“食人菌”?

  彭劼:一般我们周围的环境都会存在溶血性链球菌,包括正常人体的皮肤软组织上也常常会有这类细菌定殖,感染与否其实与免疫功能非常相关。

  一些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的人群或本身人体组织、免疫屏障有所破坏的人群,一旦感染了溶血性链球菌,在病情发展迅速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就医,就容易因中毒休克综合征而死亡。

  南方+:日本的感染病症数持续增加,我国的流行情况如何?

  彭劼: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与地域、气候等因素无关,日本有确认的感染病例,中国也有。但由于在我国,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未被纳入需要上报的传染病种之中,缺乏详细的统计数据让公众进一步知晓。

  南方+:有哪些预防小贴士?

  彭劼:虽然“食人菌”可能造成非常凶险的后果,但是也不必要因为这个俗称过于恐慌,并非所有人感染链球菌后都会出现极端情况。

  平时注意勤洗手、保持皮肤的卫生清洁,室内多通风,公共场合带口罩,避免呼吸道飞沫传播。

  【采写】南方+记者梅子仪

  【统筹】严慧芳

(文章来源:南方Plus)

文章来源:南方Plus 责任编辑:43
原标题:日本超千人感染的“食人菌”究竟有多可怕?|健康深一度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