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600220.SH):实控人陆克平遭禁令,多名高管受公开谴责
2024年07月12日 13:11
来源: 界面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600220_0

  2024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及其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实际控制人陆克平,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宇、总经理高青化、财务总监潘新雷和董事会秘书杨之豪进行了公开谴责。

  违规行为包括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问题,严重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江苏阳光因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占用资金1.7亿元,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外,公司在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不准确,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由预计盈利转为巨额亏损,且更正公告发布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江苏阳光及其控股股东和高管未能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最终决定对江苏阳光及其控股股东和高管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陆克平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责任编辑:6
原标题:ST阳光(600220.SH):实控人陆克平遭禁令,多名高管受公开谴责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