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深圳分公司存在未经备案情况下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处罚款118万元。同时,7名责任人被警告和处罚,其中涉及多名高管人员。总罚款金额超过17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今年深圳监管部门开出的最大保险罚单。
其中,时任太平洋寿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许长征对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时任太平洋寿险深圳分公司个险企划部总经理、大湾区国际家族办公室项目组负责人王弢对公司未经备案情况下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财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时任太平洋寿险深圳分公司团险部总经理杨国媛对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南都湾财社记者看到,按照监管部门的通报,“销售误导”是太平洋寿险深圳分公司此番违规处罚中的一个重点,也是普遍现象。据观察,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为提高销售业绩,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与实际不符或让人误解的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存在套路营销、诱导消费、强制搭售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监管部门近年来频频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这些行为表现包括隐瞒、混淆产品信息、暗藏搭售、夸大保险责任或承诺保证收益误导消费者等。
在法律界看来,销售误导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现象也值得留意。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虚构中介业务目的当然是为了套取费用,至于这笔费用最终由谁获益,则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
按照公开资料,目前太平洋寿险深圳分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是郑楠。值得一提的是,郑楠也是该公司的“体验服务官”。
在去年10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期间,郑楠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分享他的“消保经验”称,在妥善处理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防范打击黑产生态,全面推动消保能力建设。他举例,通过总分“三道防线”,遏制了投诉增长势头。对外则开展体验服务官客户拜访,提升服务质量。
对于监管部门揭示的问题,昨日太平洋寿险深圳分公司对外界回应称,此次被罚是针对2022年监管部门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公司认可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推动保险业坚持内涵式发展,特色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李云泽还指出,要下大气力改革销售体系,开展保险中介清虚提质行动。
金融监管“长牙带刺”也有数据为佐证。按照业界的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地金融监管局对险企和保险中介机构罚款总额达1.89亿元,开出1350张罚单,较去年上半年的罚金增长近2成。另外,2024年上半年,行业共有31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