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撤单” 新视云、欧冶云商创业板IPO终止
2024年07月11日 11:36
作者: 胡嘉树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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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10日,深市创业板新增两单IPO终止案例,分别为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视云”)、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云商”),终止原因均系公司和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具体来看,新视云是一家面向法院信息化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为法院提供庭审公开、智能法庭等智慧法院建设相关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以技术产品与服务协助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公司本次IPO拟募资7.02亿元,用于庭审公开业务升级项目、智能法庭业务扩建及升级项目、信息化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7亿元、3.88亿元、4.49亿元和2.3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0亿元、1.48亿元、1.56亿元和9676.7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公司曾申报创业板上市,后于2022年6月撤回。此次二度“冲A”,新视云IPO申请于2023年1月获交易所受理,并于2023年10月回复了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意见显示,交易所主要关注前次申报中公司存在的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情形、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募集资金高于前次申报的同时2022年存在1.2亿元大额现金分红的合理性等问题。

  张长昊为新视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公司55.5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欧冶云商是一家面向钢铁产业的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构建集交易、物流、加工、知识、数据和技术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钢铁产业互联网平台。公司整合交易、仓储、运输、码头、加工等服务资源,为钢厂、终端用户、贸易服务商、仓储服务商、承运商、加工中心等钢铁产业链上的合作伙伴提供互联网服务、互联网交易、物流服务、其他交易和服务。公司本次IPO拟募资15.01亿元,用于欧冶云商生态运营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基础环境升级建设项目、大宗商品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加工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59.84亿元、747.72亿元、1266.69亿元和566.0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714.96万元、2.98亿元、4.86亿元和2.27亿元。从IPO申报进程来看,2021年6月,深交所受理欧冶云商IPO申请;2022年11月4日,公司IPO申请获上市委会议通过;但一年半以来公司并未提交注册,且2024年以来并未再更新财务资料。回复意见显示,交易所主要关注公司各细分业务的经营稳定性以及相关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是否存在类金融业务等问题。上市委的会议现场显示,交易所主要关注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业务是否具有融资性贸易业务性质以及业务独立性问题。

  欧冶云商控股股东系中国宝武,持股比例为30.47%;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宝武90%的股权,为欧冶云商的实际控制人。(胡嘉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6
原标题:主动“撤单” 新视云、欧冶云商创业板IPO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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