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股价”式回购陡增 7月以来道森股份、豪美新材等逾十家上市公司拟回购
2024年07月11日 07:06
来源: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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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式回购陡增 7月以来道森股份、豪美新材等逾十家上市公司拟回购】7月来,先后有道森股份(603800.SH)、豪美新材(002988.SZ)、方大特钢(600507.SH)、中科微至(688211.SH)、九州一轨(688485.SH)、新湖中宝(600208.SH)、诺德股份(600110.SH)、美芯晟(688458.SH)等逾十家公司公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自家公司股份。6月,则有普邦股份(002663.SZ)、凯普生物(300639.SZ)、璞泰来(603659.SH)、华茂股份(000850.SZ)等逾20家公司同样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要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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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为用途的回购今年增多。

  7月来,先后有道森股份(603800.SH)、豪美新材(002988.SZ)、方大特钢(600507.SH)、中科微至(688211.SH)、九州一轨(688485.SH)、新湖中宝(600208.SH)、诺德股份(600110.SH)、美芯晟(688458.SH)等逾十家公司公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自家公司股份。

  6月,则有普邦股份(002663.SZ)、凯普生物(300639.SZ)、璞泰来(603659.SH)、华茂股份(000850.SZ)等逾20家公司同样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要回购股份。

  界面新闻记者粗略统计,2022年、2023年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用途进行股份回购的公司合计不超20家。

  显然,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为用途的回购案例在今年尤其是6月、7月陡增。

  实际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是回购股份的四大情形之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提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是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三是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四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在2023年12月15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放宽了“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条件,将触发条件之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累计达到20%”,将“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增设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触发条件之一。

  该次修订降低了“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下的回购触发门槛且增加了回购便利度。这或是今年来上市公司此类用途回购增多的原因之一。

  近两个月来宣布回购的中科微至华英农业普邦股份麦澜德(688273.SH)、尚品宅配(300616.SZ)等股价均处于一年来低谷期,长期在发行价格以下。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还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下回购股份的,可以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3年内未出售的,公司将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对相应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近日公布回购的方大特钢诺德股份东芯股份华英农业(002321.SZ)等多家公司均表示,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拟按照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后续出售。有的公司则“搭配”进行,例如平潭发展(000592.SZ)、麦澜德(688273.SH)、天元股份(003003.SZ)等,计划将此种情形下回购股份用于出售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彪向界面新闻记者提到,回购股份后再进行出售,更多的还是进行一个不同周期的调整和应对,比如公司认为目前股价太低了,公司就先买回来,等到价格合适的时候又卖出去,对公司的经营本身不产生作用和影响,只是利用二级市场进行现金流的调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稳定股价”式回购陡增,7月以来道森股份、豪美新材等逾十家上市公司拟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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