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以数治税”能力 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2024年07月06日 11:47
来源: 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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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近年来,税务部门的分类精准监管也实现了新的突破。2021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

  3年来,税务系统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综合运用数字技术创新税务监管方式,推动税收监管不断转变。

  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文章指出,税务部门要在税收治理中掌握主动、提高效能,必须积极顺应数字时代发展浪潮,把海量数据资源和强大算法算力作为核心竞争力和新质生产力,以数据的深度应用推动税务管理、税费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当前,税务部门要深度融入数字中国建设,坚持向数据要治理效能,在不断拓宽数据来源、提高数据质量的同时,用好用足现有数据资源,不断提高‘以数治税’能力和水平。”胡静林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经营主体对税务部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这迫切需要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为增强税务执法刚性和精准性,税务部门加大力度推动税收领域立法。

  资料显示,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至今,已有13个税种完成立法。由于立法资源的有限性,尚未完成立法的5个税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土地增值税。

  在财税人士看来,伴随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新启动,税收法定的提速也成为大概率事件,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的改革或将优先启动。

  在署名文章中,胡静林指出,除了要推动税收领域立法外,还要加快进度推进税收征管法修订。此内容发布后,也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

  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表示,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大修之后,至今未有大的调整。事实上,从2008年的十一届人大立法规划算起,过去10多年里,每一届人大立法规划都将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列为第一类项目。

  “然而,税收征管法修订不同于实体税种立法,结合过去20多年的实践,未来税收征管法修订也会面临较大的调整,因此需要慎重考虑。”刘剑文说。

  不过,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税收实体规则的不断更新,税收征管也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转变,纳税人的权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时代需要一部更成熟的税收征管法。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中就包括消费税法草案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在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下,国务院将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胡静林表示,推进从严治税关键在抓好责任落实。当前,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链条长,税务工作专业性强,一旦治税不严,某个环节上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不担当不尽责,都有可能导致内部出现“管涌”,继而引发外部“塌方”。

  在加强税收风险防控方面,地方税务局进行了各种探索。

  在深圳,税务部门重点构建了涵盖所有税费种、8大业务板块、252个指标的监控集群,形成“疑点扫描—任务下发—问题应对—反馈复核”的工作链条,提升税费综合运转的精准动态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人员介绍,3年来,税务部门建立了防范税收领域风险清单台账,覆盖组织收入、税收监管等6大方面,逐项明确税收风险防控措施。创新动态“信用+风险”监管,运用税收大数据,根据信用和风险高低,分类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大幅降低了办税成本。

  胡静林在署名文章指出,深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及税费政策优化,要聚焦重点税种、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事项等,要强化精准监管,切实堵漏增收,把该收的税费依法依规收上来,同时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把握好工作时效,切实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责任编辑:43
原标题:提高“以数治税”能力 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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