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珍
“要推动AI治理体系成为国际公共产品,而不是小圈子俱乐部。”在昨天下午举行的“人工智能新进展与社会科学的未来”论坛上,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苏世民书院院长薛澜的发言引发了在场嘉宾和听众的共鸣。
毫无疑问,人工智能已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但是,人工智能引发的道德、伦理、法律、安全等领域的新的社会问题,也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当今全球科技竞争不仅是新型智能基础设施的比拼,更是法治、生态、制度的比拼。”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提出,要搭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创新的法治框架。如何搭建?他从治理理念、治理内容、治理方式三方面阐述了个人观点,强调法治规范的主体除了设计者、制造者,还应该包括平台、消费者等,从而实现全链条规范。
薛澜认为,此次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用“以共商促共享,以善治促善智”为主题,把握了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最新动态。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角度来看,问题和挑战主要集中在地缘政治、技术路径、治理与技术步调协调、机制构建、监督执行等方面。为此,要加强协同共治,拓展多层次多渠道双边多边交流对话,推进国际AI大科学领域合作,解决全球共同挑战。
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王战看来,科技发展有其规律性。工业革命是人的肢体功能的延伸,信息技术革命是人的神经系统的延伸,而新一轮科技革命是以人工智能为先导的类脑智能革命。“科技的进步性取决于科技伦理”,要为人工智能设置一个科技伦理负面清单,告诉它哪些领域可以进、哪些领域不可以进。
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影响广度深度远超之前的工业革命和信息技术革命。澳大利亚科学院院士、新南威尔士大学教授托比·沃尔什认为,要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发展给人类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在就业方面,并不是所有工作人工智能都做得比人类好。科大讯飞联合创始人、未来智能董事长胡郁也认为,从目前技术路线和迹象上来看,生成式大模型人工智能暂时还不具备产生意识的可能性,它也缺乏从原始数据中自主发现新知识的能力,“让人工智能和机器人解决80%的问题,人类处理剩下的20%,即不要花更高昂的代价处理更复杂的事”。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