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对先锋基金变更主要股东提两项反馈意见
2024年07月05日 17:38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今日,证监会公告,对先锋基金变更主要股东提出两项反馈意见:

  一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与基金管理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的持续资本补充能力。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南针科技)将控股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先锋基金两家金融机构。前期,指南针科技就是否具备对两家机构的持续资本补充能力以提升其综合竞争力进行了说明。但监管关注到,指南针科技再融资尚在审核过程中,作为持续资本补充的资金尚未到位。需要指南针科技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补充资金未到位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完善在相关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对控股两家金融机构持续资本补充安排。

  二是,需要指南针科技就控股先锋基金后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具体安排进行补充说明。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91
原标题:监管对先锋基金变更主要股东提两项反馈意见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