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欠条名不符实 债权人如何证明他就是“他”
2024年07月04日 19:19
来源: 上游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欠条上的名字是假的,那这份债权该如何兑现呢?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务费纠纷案件。

  原告手持的欠条上,欠款人签名为“周健”,而被告却是“杨某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5年,工人吴某为“周老板”提供劳务,并于2016年收到一张7万元的薪酬欠条。欠条上除了“周老板”的签名“周健”外,并未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信息。

  而后,在追索欠款的过程中,吴某才得知“周健”的真实姓名为“杨某伟”。提供了劳务却没有得到报酬,收到的欠条还“名不副实”,年逾60的吴某将杨某伟告上法庭。

  面对只有签名的欠条,吴某要如何才能证明“周健”与“杨某伟”为同一人?

  考虑到吴某因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核实杨某伟身份,但该身份信息对本案查明事实至关重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承办法官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访问被告所在地村委会、类案信息检索,联系上了杨某伟的前妻,最终确认了杨某伟的小名即为“周健”,且其确实在吴某所述的工程中工作过。在法官的引导下,吴某补充提交了追讨工资时的通话录音等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吴某提交的《欠条》上签名显示为“周健”,而起诉的被告为杨某伟。尽管名字不符,但法官走访、检索调查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被告杨某伟就是以“周健”名字向原告吴某出具《欠条》的同一人,且该《欠条》所记载的欠款事实真实有效。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杨某伟应支付原告吴某工资7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欠条”“借条”是常见的债权凭证。经济往来中,书写“欠条”“借条”等凭据时,可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仔细核实对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身份信息。一旦遇到“名不副实”或“张冠李戴”的情况,应立即要求对方更正。

  若遇到对方不予更正或事后发现,应迅速采取措施,收集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据,如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第三方证人证言、笔迹鉴定或者让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等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责任编辑:3
原标题:出具欠条名不符实 债权人如何证明他就是“他”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