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3项要素流动领域制度创新成果
2024年07月01日 21:14
作者: 潘洁
来源: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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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下称“长三角示范区”)获悉,长三角示范区2024年二季度发布3项要素流动领域制度创新成果,供长三角其他地区和全国有条件地区参考借鉴。

  关于跨省通办综合受理服务机制,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在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开设跨省通办综合受理窗口和自助终端机,制定实施统一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实现政务事项线下异地就近办理、网上便捷办理,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截至2024年5月底,示范区网上跨省通办综合窗口入驻通办事项超3500项,累计跨省通办办件总量达10.6万件。示范区已布设综合自助终端305台,实现示范区乡镇全覆盖。就医方面已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免备案、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和医保电子凭证一码通,示范区内500多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住院、部分门诊慢特病跨省医保直接结算,9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开通跨省医保结算服务。

  关于公共数据共享机制,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与沪苏浙两省一市数据管理部门签订示范区公共数据“无差别”共享合作协议,联合制定实施数据共享操作办法和共享清单,建立健全共享质量标准体系和权责体系,推动解决跨省域数据流动机制不畅、标准不衔接、格式不统一等问题,实现信用、交通、环保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为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目前,示范区范围内已实现了一网通办、法人、信用、交通、环保等28类、321项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互联。两年来,累计支持跨域数据接口调用540.3万次,支撑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跨主体的数据安全共享1530.2亿条。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机制,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制定实施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互认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聚焦二级建造师等由国家统一设置、各省自行实施的职业资格,推动考试标准统一、成绩和证书互认,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跨省域异地执业和工作限制,促进人才要素自由流动。

  截至目前,两区一县共400余名二级建造师实现了跨省域职业资格互认。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探索一体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总结发布机制,围绕规划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筛选发布制度创新成果,更好引领带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3项要素流动领域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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